2017年1月24日 星期二

「不為已甚」,「不能自已」 蘇正隆


 成語「不為已甚」常見有人寫成「不為*己甚」。昨日讀報,見以下一段文字:

“…台日彷彿存在某種默契:「不為己甚,各自克制。」 在此種「或有或無」的克制下,…但台灣仍[]解釋作有權利…” 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071906

把「不為已甚」誤為「不為*己甚」的例子其實不少,如:
“國府在外交上採取低姿態,不再與對岸正面交鋒;北京也不為己甚,沒有乘勝追擊。”《海峽評論》217-20091月號

“……因為職務之相關負責人已經離開,所以在不為己甚的狀況下,遂……不必有人需要為此負責任!” highschool.tw 315南女學運

據教育部辭典,「不為已甚」是「不做過分的事」。語出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「仲尼不為已甚者。」後常指適可而止,沒有太過分。

更常見有人把「久久不能自已」寫成「久久不能自*己」。

心情激動,久久不能自已意思是「克制不住」,「停不下來」。「不能」相當於助動詞can’t,後面要有動詞,你可以說久久不能克制久久停止不了,但「自己」不是動詞,若寫成「久久不能自*」就太奇怪了。
(Jerome Su, Jan 18, 2017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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